2、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员工管理,不能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员工履行职责,不能扰乱考场(或称为考室,下同)所的秩序。
3、每科开考试前30分钟,考生凭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准考证》、《考籍证》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并将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准考证》、《考籍证》放在课桌的左上方,以便查验。4、考生进入考场,除2B铅笔、0.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垫板、小刀、橡皮外(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,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(室)。
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设施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施与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考场内不能传送文具用品等。5、考生领到答卷卡和试题后,应认真检分数查询发有无错误、字迹是不是明确,如遇此类问题,可举手询问(涉及考试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能向监考员询问),并在指定地方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了解地书写名字、考籍号、考室号、座位号和“考生笔迹确认部分”的内容,并仔细阅读答卷卡上的需要注意的地方。答卷卡上的条形码由监考员负责粘贴。贴好后,考生要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不是与我们的名字、考籍号等信息一致,发现不同、条形码破损等异常状况,要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;考生不能在贴条形码地区内和条形码上书写任何信息。不要误填缺考标记,缺考考生缺考标记由监考员填涂。对于“一题多卷”课程,请从试题上撕下“试题条形码”粘贴到答卷卡指定地方,未粘贴“试题条形码”的答卷卡成绩无效。
6、开考铃响后,考生才能开始答卷,并按需要在《考室座次表》上签名。选择题作答时,要用2B铅笔填涂,对照试题上的题号将答卷卡上相应题号所选答案涂黑涂满;若需对答案进行修改,用橡皮擦擦除干净后再重新填涂,注意不要擦破答卷卡。
非选择题需要用0.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。作答时,字迹要工整、了解,字距适合。要严格根据答卷需要,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卷卡规定的地区内作答;作答时,须在“题号”列写明大题号、在答卷区内写明小题号,超出答卷地区或未书写题号的答案无效。遇见暂时不会或没把握的题目时,可先写下题号,留出大致的答卷空间,再继续下一题目的作答。作答时,若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,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,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,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可以超越答卷地区,不然修改的答案无效。修改答案可用橡皮擦,但应注意不要使答卷卡导致破损。禁止用涂改液、修正带和透明胶带纸。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,确认后,再用0.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描了解;也可直接用铅笔作图,但需要保证线条明确。
合理安排答卷空间,每一个考生只有一张答卷卡,不增加答卷卡或粘贴其它答卷纸。非选择题中的判断题和填空题作答,可在一行内书写多道题目的答案。维持答卷卡清洗,不能在答卷卡上做任何标记,也不能将答卷卡折叠、污损。
7、开考1 5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;开考2个小时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。交卷出考场(室)后,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续考,也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8、考生需要在答卷卡上规定的地区内按需要答卷。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卷,不准在答卷卡上做任何标记。
9、考场内须维持安静,不准抽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别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、答卷卡,不准将试题、答卷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。10、考试终了铃响,考生需要立即停止答卷,按需要整理好草稿纸、试题和答卷卡,依据监考员指令起立,依次退出考场,离开考试知识点。
十1、考生本人不来现场签收的,由省教育考试院采取在《湖南高等教育自考自助服务管理软件》(http://zikao.hneao.cn/net)网站上告知考生。若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置决定有异议,可以在告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,向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申述。